食品安全已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。然而,少數動物飼養者和經營者缺乏獸藥安全知識和法律意識。使用禁用獸藥、濫用獸藥,或者不嚴格執行藥品中斷等規定,導致獸藥殘留在動物源性食品中,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。下面簡單介紹幾種常見獸藥在動物源性食品中的殘留危害,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。
1、 禁用藥物及其危害
這些藥物有類固醇*、β-興奮劑、甲狀腺抑制劑、玉米曲醇等。
1.瘦肉提取物。即β-興奮劑,包括鹽酸克侖特羅、沙丁胺醇、西曲洛爾及其鹽、酯和制劑。自2002年以來,中國禁止將其用于任何目的的所有食用動物。然而,不法分子為了牟取暴利,在豬、牛、羊的飼料或飲用水中添加飼料,以促進生長,提高瘦肉率。瘦素在牲畜肝臟、肌肉和其他組織中的殘留量*。它對人體的主要危害是破壞*平衡并引起中毒。一般來說,攝入20微克(即每1億份1公斤)會引起癥狀,包括心律失常、心悸、*、惡心、嘔吐、震顫和其他癥狀;對于患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甲狀腺功能亢進、青光眼、前列腺肥大等疾病的患者,容易誘發癥狀,風險更大;嚴重中毒可導致死亡。
2.玉米醇。它是一種具有雌*作用的物質,商品名為“動物大壯”。其殘留可引起人體性*功能紊亂,影響第二性征的正常發育。在外部條件下,它也可能導致癌癥。2002年,農業部明確禁止使用玉米赤霉烯醇促進畜禽生長。
3.己烯雌酚。別名:己烯雌酚丙酸酯、雌酚、人工苦參素、己烯雌醇和己烯雌酯。它是一種人工合成的非甾體雌*物質,可以產生與天然雌二醇相同的藥理和治療作用。國家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己烯雌酚及其鹽類、酯類和制劑。其殘留危害是擾亂*平衡,導致女孩性早熟、男性女性化,誘發女性乳腺癌、癌癥、癌癥等疾病。
2、 具有“三致病”作用的藥物和幾種抗菌藥物及其危害
所謂“三因”是指致癌、致畸和致突變性。
1.氯霉素。其殘留危害是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,可引起人類粒細胞缺乏癥、再生障礙性貧血和溶血性貧血,對人有致死作用。國家禁止在食用動物中出于任何目的使用氯霉素及其鹽類和酯類。
2.呋喃唑酮。殘留物存在于豬肝、雞肝和雞肉等組織中,具有誘導遺傳變異和致癌性的潛在危害。國家禁止在食用動物身上使用呋喃唑酮、呋喃他唑酮、呋喃西林鈉及其制劑。
3.喹啉。它是一種基因毒藥、性腺誘變劑、致突變性、致畸性和致癌性。國家禁止在體重超過35公斤的家禽、魚類和豬中使用喹乙醇。
4.磺酰胺類。其殘留物可破壞人體造血系統,引起溶血性貧血、中性粒細胞減少癥、血小板減少癥等。治療乳腺炎時不遵守遺棄期規定,可導致飲水者出現過敏反應。輕則可引起皮膚瘙癢和蕁麻疹,重則可引起血管水腫,重則過敏患者甚至可能死亡。根據國家規定,磺胺類藥物有28天的休息期,7天的斷奶期,在雞的產蛋期是禁止使用的。
5.四環素類*。包括四環素、二甲基氨基四環素、土霉素、甲基土霉素、金霉素、多西環素等,其殘留危害包括肝損傷、腎損傷、影響牙齒和骨骼發育、過敏反應、易患腸道微生物群失衡。國家規定,四環素類*在牛體內應停用12天,在豬體內應停用10天,在雞體內應停用4天,在產卵和產奶期間應禁用。產卵期應為2天,棄奶期應為3天。